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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派遣

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、人才租賃、勞動派遣、勞動力租賃、雇員租賃,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,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,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。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(實際用工單位)之間,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,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。勞務派遣起源于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,后傳至法國、德國、日本等國。90年代在我國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中,出現了為安置下崗職工而產生的勞務派遣,可跨地區、跨行業進行。年薪通常為2-3萬。派遣工一般從事的多為低技術含量工作,如保潔員、保安員、營業員等工作,勞動者一旦年老體弱,勞動能力下降,派遣單位就會在勞動合同到期后拒絕與其續簽

服務對象:

1:符合派遣的人群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非核心的輔助人才、特殊人才、通用人才,他們所擁有的共同特正是尋求工作或工作重新定位,如新近踏入社會的畢業生、企事業單位轉制分流人員、由于職業生涯設計的需要尋求多樣化工作機會的人才、希望增加歷練的人才、老年人才、以及暫時事業的人才等。
2:適合派遣的要派機構
      當企業有如下情況,往往會成為人才派遣服務的要派機構:第一,當企事業單位招聘新員工,而又不愿冒人才風險;第二,企事業單位因工作的突發性工作量大增,臨時需增加員工;第三,季節性用工;第四,企事業單位因員工請假造成臨時性官位缺員;第五,受編制、計劃等政策限制的機關事業單位需要聘用新員工時;第六、企事業單位,尤其是新近籌辦的公司、辦事處為了專注業務的發展,不想在人事管理上費力,為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糾紛,將所有的或大部分的人事工作委托認識專業機構來完成等。


服務內容:

1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,擬訂勞動合同;

2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其他入職手續辦理;

3、勞動合同的管理和續簽;

4、協議約定的退工處理和員工離職手續辦理;

5、用人單位身份處理員工勞動爭議、協助處理突發事件;

6、代發工資及代扣個稅;

7、提供與派遣員工相關的用工管理法規政策咨詢;

8、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和員工實際情況,出具相關證明。

服務優勢:

 完善的人力資源服務資質;

 優質的資源背景:與政府部門有良好的協作關系,幫助客戶及時了解最新政策;

 強大的法律團隊支持:全國48名律師為客戶服務,豐富的勞動糾紛處理經驗;

 具有專業化的服務流程,專家式的服務人才,全國統一的優質服務平臺。

服務價值:

★ 縮減企業的用工編制;

★ 簡化組織架構;

★ 提升人均產值,助力企業上市;

★ 轉移及規避用工風險;

★ 降低企業運營成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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